真不知道我跟sunnyvale的警察結了什麼仇, 從來沒有吃過罰單的我, 第一次超速就獻給了sunnyvale的警察, 而且還是現場活逮... 他跟在我後面的時候我還完全沒發覺, 一直到他鳴響警笛我才知道有警察跟在我後面. 25 mile的道路開到39mile, 180塊美金就這樣飛了. 那時我住san jose, 社區裡的道路都35 mile, "一不小心"就開到39mile, 不過也才知全世界的警察都一樣, 躲在死角或樹蔭裡面逮人, 大概不用互相交流都會.

今天出門時, 赫然發現我的前車窗有兩張閃亮亮的黃單! 停在我公寓門口也有問題歐? 不會吧??? 還兩張, 一張昨晚11.25pm開的, 另一張早上7.20am... 理由是Parking within 18"/right side. 這樣也不行唷? 而且還是這樣奸詐的時間開的, 讓我不禁覺得這裡的警察是否也是月結到了要繳業績... 坐在家裡, 60幾塊美金就這樣飛了... 真是無妄阿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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